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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建报讯(郭政新 报道)今日(5月23日),本报从信用中国(安徽安庆)官网获悉,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死事故,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对该事故负有责任。安庆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2年9月25日下午15时30分许,安徽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170644116B,法定代表人李光明。据爱企查显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ELECO)公司成立于1962年,位于古都开封,是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CNCEC)(股票代码:中国化学601117)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化学”)成立于2008年9月,由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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